大冶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8号)

大冶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8号)

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加强对发热人员的精准排查,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强化以下措施:

一、暂停全市定点零售药店销售退烧类药品,如遇市民进店购买,药店工作人员应详细询问、做好发热人员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联系方式、家庭住址以及近期外出史(武汉等地接触史)、类似患者接触史等信息登记,劝导他们到定点发热门诊就诊;  

二、各诊所、村(社区)卫生室一律不得接诊发热病人,如遇发热就诊病人,应详细询问、做好发热病人上述信息登记,劝导他们到定点发热门诊就诊;

三、各定点零售药店、诊所、村(社区)卫生室必须实时将登记情况报相关部门单位:各零售药店向市医疗保障局报送,各城区诊所、社区卫生室向所在社区报送,各乡镇卫生室同步向所在村和当地卫生院报送;

四、市民群众如有发热症状,既不要麻痹大意,也不要惊慌恐惧,及早报告、及时就诊,并向医护人员如实报告近期接触史,有利于发热门诊作出准确判断、进行及时治疗。为了家人朋友的健康,如有发热症状请及时向村(社区)报告,到定点发热门诊就诊;

各乡镇(场)、街道、高新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通告要求,严格监管到位。市民群众如发现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可及时报告当地防控指挥部或基层组织。对报告情况属实,因报告及时、有效避免疫情传播风险的,将给予奖励。

监督举报电话:0714-8764412

大冶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0日

责编丨罗仲楷

云上大冶投稿邮箱:ysdaye@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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