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有关材料,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2012),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相关利害关系人自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大冶市大箕铺镇人民政府林权登记公示表
拟登记不动产单元号:420281014022JA00004L00000001面积:亩
注:此宗地生态公益林(省级20)109.58亩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冶市长乐大道大冶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二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人:李劲松 联系电话:13986583927
附:宗地图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