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荣膺“全国文明城市”之后的第一年,冶城今年的春节过得欢乐、祥和、热闹。然而在这喜庆氛围的背后,有一大群人奔波在街头巷尾,为了市民过好春节而不断忙碌!
禁毒宣传
地点:大冶北站广场
春节前夕,市公安局禁毒大队紧紧抓住节前大冶北站人员高度聚集、流动频繁的有力契机,在大队长张波涛、教导员陈清的带领下,大队全体工作人员在大冶北站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民警们通过摆放禁毒宣传展板、悬挂禁毒横幅、张贴禁毒标语、发放禁毒宣传手册、滚动播放禁毒信息、开展知识问答等灵活多样、易于接受的形式,面向广大群众开展禁毒宣传教育。
推进禁鞭
地点:墈头五里堤桥头、墈头城南车站、大冶一中1号桥头、七里界转盘等
为了进一步推进禁鞭工作,巩固前期成果,市公安局于春节前继续开展外围设卡清缴和拉网式禁鞭排查行动。截止到2月12日共计收缴鞭炮1000余封、大型烟花及儿童烟花300件,治安拘留6人,口头警告1人。
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东岳、东风派出所、交警及巡警在墈头五里堤桥头、墈头城南车站、大冶一中1号桥头、七里界转盘处(罗桥所配合)设置外围围堵卡检查站,不间断地对进城车辆进行抽查。检查过往各种车辆共计460余次。
2月12日该局治安大队联合东岳、东风派出所及巡警组成巡查组上街查处烟花爆竹,在东风路街道怡和路慧连慧副食店检查发现非法储存20根欢乐烟花彩珠棒、40个儿童玩具烟花、4箱城市烟花棒;巡查组在大冶大道余清明香烛店门口检查时发现一辆轿车非法储存8件圆箱鞭炮、10封如意吉祥盘鞭炮、30个儿童烟花。巡查组工作人员现场予以收缴并分别对店主余某、汪某依法予以治安拘留三日。
当天,治安大队副大队长柯生伟、民警左向东联合巡警大队在大冶墈头一门店内查获鞭炮24件、烟花五件、彩珠筒半箱、所有物品均已被收缴,店主柯某移交东岳派出所,已被依法予以治安拘留三日。
开展“禁鞭”工作是新时代向旧习俗的颠覆和转变,深受广大市民拥护和支持。春节及元宵“双节”期间,大冶市公安局坚持强力推进“禁鞭”工作,广泛营造宣传氛围,严防死守节日无休,切实让禁鞭精神深入人心、老少皆知,做到主动参与。大冶警方坚持主动出击、形成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和处罚有关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强化督办检查力度,整体联动、形成合力,确保禁鞭工作扎实有效推进。(附照片)
消防检查
地点:东岳路街办所辖超市、商场等
为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东岳路街办联合市公安局东岳路派出所到辖区内冶商平价超市、国贸新天地商场、人防工程的重点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辖区内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
检查过程中,街办领导和公安民警深入辖区所在超市、商城等单位,听取了单位负责人关于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的汇报。同时,对场所内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以及配置位置,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用火用电安全措施是否落实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要求各单位负责人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严防火灾发生。并针对发现的问题,责令四家单位当场进行整改并下发《整改通知书》。
夜查酒驾
地点:建设局门前路段
伴随春节年关的到来,走亲访友、朋友聚会、参加各类喜庆活动随之增多,此时正是酒后驾驶的多发节点。为有效遏制因“酒驾”“醉驾”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继续保持严查、严处、严管、严惩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交警大冶大队统一部署,于2月12日晚开展夜查酒驾常态化整治行动。
本次行动,联合市巡警大队共22名警力,在建设局门前路段设点盘查,对过往车辆实行“逢车必查”“逢违必究”,重点查处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共计检查各类车辆100余台,查处酒后驾驶1人。
在检查车辆的同时向驾驶员宣讲各类交通违法的危害性,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摒弃不良交通陋习,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文明行车安全驾驶。
来源丨今日大冶
记者丨陈弘毅 通讯员 周瑜 陈宇 陈璐 张亚文 胡莉娜
责编丨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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