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大冶报道 (记者 王悠 通讯员 宋玮)市经信局驻企工作组积极向在生产企业宣传《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及《湖北省生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完成加强员工健康监测、指导企业做好工作场所防控、指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做好异常情况应急处置“四个规定”动作不走样,为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列清单”“划重点”。
在这份疫情防控“指南”上,该局建议不符合提前复工复产条件的企业,不得早于3月10日24时前复工。在复工前,企业要抓紧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一体化实施方案;要提前主动与返岗员工进行联系,进行“一人一表”登记,包括本人当前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与病人接触情况、直系亲属健康状况等信息,做好上岗时间、健康监测、防疫物资等衔接工作。
针对在生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该局要求在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每日晨检制度、测温制度,在企业大门外、宿舍楼门前或其他通风良好处设置体温测量点;对外来车辆、人员加强管理;检查中发现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应立即上报属地政府,并按规范流程组织开展隔离医学观察,并做好隔离期间人员生活保障和心理疏导工作。与此同时,该局指导在生产企业封闭管理期间要加强就餐、宿舍通风、消毒日常管理,做好工作和生活场所疫情防控,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聚集性活动,加强防疫宣传,做好自我卫生防疫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责编丨刘琪
值班总监丨万紫
值班总编丨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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