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渔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情况公示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0年省级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通知》(鄂财农发[2020]67)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各乡镇、街办对2020年受灾严重的渔业生产经营主体进行灾情申报、登记、核实、汇总后,拟对22(处)个渔业生产经营主体给予适当补助,补资金共23万元。现对补助资金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12日至2020年11月18日,共七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资金支持情况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写明异议的事实证据、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并在公示期内送交大冶市水产局(地址:大冶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大楼1712室,联系电话:0714—8712370)。

特此公示!

附表:大冶市2020年重点水产养殖企业(合作社、大户)生产救灾补助资金分配表


大冶市水产局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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