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拓宽社会监督渠道,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河湖管护,加快推进我市河湖长制工作,经研究决定,拟聘请柯培新、李铭泽、殷章松、余应国、冯卫忠、卢培培、皮建军、华薇、汪永、黄剑等10名同志为大冶市民间河湖长。现予公示,公示期3天。
广大干部群众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和建议,可从公示之日起致函(大冶市河湖长制办公室/邮箱:554639140@qq.com)或致电0714-8768883。
公示期:2020年11月19日至2020年11月21日
联系人:陈璐 联系电话:0714-8768883
大冶市河湖长制办公室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