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尽快建立大冶全民免疫屏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防止感染的重要途径和防控手段,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根据国家和省、市安排部署,现阶段凡年满18周岁及以上(户籍不限)且无接种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做到“应接尽接”“愿接尽接”。
二、7月底前凡年满15周岁以上、8月底前凡年满12周岁以上(户籍不限)且无疫苗接种禁忌症的学生,均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由教育部门和属地统一组织集中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禁忌接种证明统一由各接种点开具证明。
三、7月20日起,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车站、银行、福利院 (养老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校外培训机构)、宾馆、酒店、餐饮业、商贸超市、农贸市场、旅游景区景点、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影院、KTV、网吧、健身房及各类办事大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实行“一码联查”,在查验健康码同时检查新冠疫苗接种记录“标识码”。并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动员及时接种。
四、7月26日前,全市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除禁忌症外实现接种全覆盖,未接种前一律暂停离冶。
五、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业主或经营管理者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未“应接尽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
六、有外出旅游、商务等活动的市民,请在出发前完成疫苗接种,以免给您的工作、学习、出行等方面带来不便。
七、鼓励景区景点、电影院、宾馆、酒店、超市、餐饮单位、通信运营商等各类服务行业主动推出针对已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的消费优惠措施。
八、广大市民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四大措施,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大冶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