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劳动力 外出务工可享受一次性交通补助

云上大冶报道(记者 李尚书)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持续做好我市脱贫劳动力(含防返贫监测对象,下同)就业帮扶工作,促进我市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根据《关于做好 2023 年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人社函 〔2023〕3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市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可享受一次性交通补助。

凡年满 16 周岁,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的脱贫劳动力均可申报此项补贴。按照5年过渡期“四个不摘”(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2020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过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的脱贫劳动力,在2021-2025年过渡期内符合条件的可累计再享受一次。

补助标准如下:跨省务工的脱贫劳动力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省内县外务工的脱贫劳动力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         

目前,我市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补贴申报审核发放工作正有序进行中,市人社局提醒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积极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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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冶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