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人民政府 关于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湖北省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鄂环专指〔2023〕12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实施办法的通知》(黄政办函〔2023〕32号)等文件要求,我市第一批次2个入河排污口已整治完成并顺利通过大冶市、黄石市两级现场验收核查,拟按程序实施销号。

现将该批次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12月24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电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联系电话:8727262。

附件:大冶市入河排污口整治申请验收销号的具体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