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冶市拟新增定点医疗机构纳入门诊慢性病医保服务协议管理的公示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经办服务规程(试行)》的通知,经各医疗机构自主申报,现场评估,拟增加大冶市金山店镇火石村卫生室等13家医疗机构承担基本医疗保险纳入门诊慢性病医保服务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4月22日—2024年4月28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大冶市医疗保障局反映。       

电话:0714-8719236。

附件:公示名单

大冶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