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6日大冶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

大冶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晶所作的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 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以人民为中心,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更优的履职办案效果,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编丨陈  雪

编审丨周春明

监审丨冯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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