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出租车司机为争抢乘客动手打架被拘留和罚款后,第二次又发生肢体冲突致一人轻伤。8月8日,经警方调解,动手者赔偿医药费三万六千元后双方达成和解。
事情还得从一个月前说起。7月8日晚6时许,东风路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矿业大厦门口有人打架。值班民警石贤佳带领辅警迅速赶往事发地处置。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大冶某出租车公司的哥陈某与李某两人在矿业大厦门口泊车等客时,为争抢一名乘客发生争执进而引起互殴。陈姓的哥用拳头殴打了李姓的哥头部,而李姓的哥则用铁质钱夹将陈姓的哥脸部多处划伤,鲜血直流。在双方进行治疗后,办案民警袁伟将双方通知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调查发现,两位的哥此次已是第二次为抢客发生冲突了。在六月份,陈某和李某就发生过打斗。报警后,警方经过调查最终对先动手的李某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处罚,而对陈某罚款五百元。
第二次打架后,陈姓的哥的脸部伤情经治疗后被法医鉴定为轻伤,东风路派出所当即根据鉴定结果将此次打架事件立为刑事案件进行办理。
在了解到故意伤害罪可能受到的刑事处罚后,冷静下来的双方均要求警方组织调解。在办案民警袁伟的主持下,最终以李姓的哥赔偿陈姓的哥3.65万元医药费达成和解,陈姓的哥在和解协议书上签字并出具了谅解书。
编后语:
首先,对于出租车司机的辛苦,我们都是怀着尊重和敬佩的心态来看待的。为了生活、为了家庭、为了城市的发展,他们所付出的劳累,这一点是大家所看在眼里的。然而,做任何事情都该有准则。如果超出了这个准则,毫无疑问将会受到该有的处罚。回过头来说,这位乘客所能产生的费用不过十几元,或者几十元。相对于为打架事件而付出的3.65万元的代价,换算起来,这样的成本真的值吗?所谓冲动是魔鬼,凡事处理之前还是应当先冷静考虑一番才好。此外,矿业大厦已然成为我市部分出租车的长期“盘踞点”。事实上,在此次打架事件的背后,该如何规范我市部分出租车的经营行为,制定相应的市场规则恐怕才是下一步该考虑的。
来源丨今日大冶
记者丨陈弘毅 通讯员 万新强 左原野
责编丨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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