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明码标价”  学生对“标”入学 2017年秋季开学各项收费标准公布

暑假即将结束,我市各中小学本周末开始就将陆续开学报到。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2017年秋季开学各项收费标准已于日前向社会公布了。

幼儿园收费项目及标准:

分为公办幼儿园与民办幼儿园,收费项目主要包括保教费、伙食费。保教费根据幼儿园办园等级收取,伙食费据实收取。

其中,公办幼儿园中,省级示范幼儿园保教费为350元/生·月;市二级幼儿园230元/生·月;市三级幼儿园200元/生·月。民办幼儿园保育费、教育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由幼儿园自主确定。普惠制民办幼儿园,由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与园方协商明确收费标准。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

收费项目包括课本费、作业本费、教辅资料费,伙食费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据实收取。

其中,公办中小学课本费免,教辅材料费3年级≤65元/生·学期、4年级≤66元/生·学期、5年级≤66元/生·学期、6年级≤53元/生·学期、7年级≤139元/生·学期、8年级≤186元/生·学期、9年级≤212元/生·学期。教辅材料费全部由学生自愿申请,学校无偿代购,据实结算,并严禁组织小学1、2年级学生集体征订教辅资料。民办中小学学费、住宿费标准由学校自主确定,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参照公办学校规定执行,同时按属地原则实行告知性收费备案。

普通高中收费项目及标准:

收费项目包括学费、住宿费、教科书及教辅材料费,伙食费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据实收取。

其中,公办普通高中学费,非大冶市户籍学生收费标准:省市级示范高中:900 元/生·学期;一般高中:630 元/生·学期,大冶市户籍学生免收学费。非大冶市户籍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按照发改部门核定标准执行,大冶市户籍学生免收住宿费。教科书及教辅材料费收费标准:高一年级 ≤793元/生·学期、高二年级 ≤713元/生·学期、高三年级 ≤773元/生·学期。教辅资料由学生自愿申请,学校无偿代购,据实结算。

民办高中学费、住宿费标准由学校自主确定并公示,服务性收费以及代收费项目参照公办学校规定执行,同时向市发改、教育部门履行告知性备案手续。民办普通高中按接收本市户籍学生人数比照同级公办高中免费政策由市财政予以补贴,不得重复从学生中收取。

中职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

收费项目包括学费、住宿费、教材费。

其中,公办中职学校学费标准为:一般专业≤2400元/生·学年,重点专业≤3120元/生·学年,表演、导演、摄影、美术、音乐等专业≤5000元/生·学年,其他他艺术类专业≤4000元/生·学年。各校各专业具体学费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住宿费400元/生·学年。教材费由中职学校根据课程计划选择教学用书,学生自愿申请,学校无偿代购,据实结算。

民办中职学校学费、住宿费标准由学校自主确定并公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按省规定执行,同时按属地原则实行告知性收费备案。

市教育局提醒家长: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中职学校)必须对所有收费内容按教育局统一格式进行公示,收费公示栏要固定悬挂在校园内醒目位置,做到期初至期末保持完好,明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保障学生、家长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凡未设立收费公示栏的学校,一律不得收费;凡收费公示栏中未列示的收费内容,家长可拒绝缴纳。家长发现乱收费行为,也可拨打监督电话进行投诉,市教育局0714-8897521;市发改局0714-8712358或市财政局0714-8712392。

来源丨今日大冶

记者丨冯升 通讯员 李文长

责编丨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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