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大冶报道(记者李文娟 通讯员陈利华)“警察同志,我想咨询一下,能不能帮我追回卖水果的钱。”11日14时许,金山店派出所接警大厅接到一位群众求助。
原来,报警人是一名水果商贩,在当天上午一起水果买卖交易过程中,一位买家微信支付钱款未到位,而商家也一时大意未及时查看导致水果被拿走了,钱却没收到。
据报警的水果商贩小罗称,5月11日上午10时许,一位开着灰色小轿车穿着黑白相间衬衫的男子停靠在了自家位于金山店镇富民路路口附近的水果商铺旁,买了260元的水果。当时结账时,对方用的微信扫码支付。支付完成后,该男子还对小罗说了一声,“老板,查看一下手机是否收到钱了。”
由于当时买水果的人很多,环境嘈杂,小罗也听到了一声微信提示收款到账的声音,便未留意提示的具体到账金额。
直至午饭后,小罗查看手机收账情况时,发现这一笔260元的钱并没有到账。十分焦急的小罗只好抱着试一试的心理向警方求助。
获悉情况后,值班民警徐其龙带领协警队员着手对小罗反映的情况开展“天眼”视频调查,经对该时间段及“天眼”过往的车辆进行一一比对,最终确定到小罗家买水果的男子系还地桥镇的刘先生。
成功联系上刘先生后,徐其龙向他说明了整个事情的前因后果。在确认自己确实没有支付成功,消除顾虑后,刘先生向民警表示可以让水果店老板小罗加其微信,他会将上午购买水果的钱直接在微信上转发给小罗。“我买完水果就到朋友家参加宴席去了,没有留意到微信未支付成功,真不好意思!”
成功收到钱的小罗脸上总算有了笑容,“谢谢警察同志,本来以为追不回来了,谢谢你们帮我追回了损失。”
来源丨今日大冶
责编丨郑琦
总编审丨程霞 卫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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