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郑青到大冶指导扫黑除恶工作

5月16日,湖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郑青到大冶市检察院调研指导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看望扫黑除恶专班工作人员。黄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梁莉、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肖鹤、大冶市检察院有关领导和大冶市委扫黑办领导、2号专案组全体成员等参加了座谈会。

大冶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邓中钢等领导分别汇报了扫黑除恶2号专案基本情况、主要作法、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并对省、市院领导的提问进行了详细解答。听取汇报后,郑青副检察长充分肯定了黄石市、大冶市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强与公安机关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所取得的阶段性胜利,并对下一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坚持法治原则,依法办案。要把“依法”作为必须坚守的底线,立足“打准打实”,保证证据充分、法律适用准确,把好案件质量关;

二要把握重点,深挖彻查,打财断血。做到不漏罪、不漏案、不漏人、不漏“伞”、不漏财,确保扫黑除恶与打“伞”挖根相互支撑、相互促进,不断扩大“缴财断血”工作成果,及时发现和移送“保护伞”线索,形成扫黑除恶的强大震慑;

三要强化监督,推进社会综合治理。聚焦黑恶势力犯罪突出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及时发出高质量检察建议并跟踪问效,加强与各部门协作,实现同步治理,推进行业整治。

郑青副检察长同时要求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办案质量和起诉时限的准确把握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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