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全面启动

为解决部分退役士兵未能及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或参保后因企业经营困难、下岗失业等原因缴费中断,在享受养老、医疗保障待遇方面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我市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全面启动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

此次保险接续工作适用对象为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存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未缴、断缴问题的,可以携带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复印件)、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复印件)、安置介绍信或自谋职业协议书(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保险缴费记录,在2019年10月31日前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办)退役军人服务站或大冶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补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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