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登记遗失声明(2022)第245号

大冶市铜都广场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岳路街道新华路24-1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01-9409号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大冶国用(2002)010110006-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大冶市铜都广场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