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长春检查督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1月14号,市委副书记、市政协主席胡长春率相关部门单位,深入城区各地检查督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副市长张林参加检查。

当天下午,胡长春一行前往下叶巷、观山路、大冶大道、金湖大道等主次干道以及106国道、长乐大道等城乡结合部区域,实地查看环境综合整治、垃圾处置等情况。

看到不少道路沿线存在垃圾清运不及时,商铺门前“三包”落实不到位、建筑施工现场作业不规范,建筑渣土乱堆乱放等问题后,胡长春要求,相关部门和社区要实行联动机制,切实加大综合整治力度,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坚决杜绝占道经营、私搭乱建等不文明现象,确保环境整洁干净。

就加强下一阶段文明创建工作,胡长春要求,一是要落实常态长效化管理。城市创建重在常态,贵在长效,各部门单位要分析问题和不足,建立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做到即查即改。各部门单位要组织自查,对查找出的问题,两天内要迅速整改到位,市创建办及新闻媒体要进行跟踪督办和曝光;三是要创新督办检查机制。要建立落实市领导巡查制度,同时,市创建办要加强日常巡查与检查督办,以督办促整改,以督办促落实,确保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大冶电视台记者  左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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