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冶市拟新增医药机构承担基本医疗保险纳入协议管理的公示

按照《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通知》(黄人社发[2016]21号)和《黄石市医药机构申请医疗保险服务的经办流程》(黄医保发[2016]6号)的规定,经各医药机构自主申报,现场评估,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拟增加黄石晴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湖景花园店等12家医药机构承担基本医疗保险纳入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4月22日—2024年4月28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大冶市医疗保障局反映。       

电话:0714-8719236。

附:公示名单

大冶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