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房屋新政策今春实施

昨日,记者从市房产局获悉,自本月7日起,有关房屋的最新政策——“两个货币化、三项奖补、三项优惠”陆续开始实行。所谓“两个货币化、三项奖补、三项优惠”,延伸展开就是强力推进大冶房地产“促销售、去库存、保稳定”,即大力推行公租房货币化回购和棚改货币化安置;对社会高端人才、专业技术人员来冶创业、农村居民进镇进城购房、外来务工人员来冶落户进行奖补;推行公积金贷款优惠、金融贷款支持优惠、税收优惠,深化供给侧、需求侧、住房方式改革。

两个货币化   大力推行公租房货币化回购和棚改货币化安置

严格控制公租房和还建楼建设。从2017年起,大冶不再新建公租房和还建楼,园区内不再批准建设职工宿舍楼。今年大冶将按综合成本价择优回购1000套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商品房作为公租房、安置房房源。公租房、安置房回购资金由市城投公司、市房投公司通过融资方式解决。

全面实行公租房货币化补贴制度。推行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对象通过市场租赁住房解决基本住房需求。鼓励社会上有条件、有实力的企业通过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从市场上筹集公租房房源,提供公租房租赁服务,实行“市场租金、分类补贴”。

加大棚户区货币化安置力度。对城区及各乡镇(场)规划区、工矿棚户区居民一律实行货币化安置;对城中村、城边村改造项目,严格控制实物还建安置比例,超出面积实行货币化补偿。鼓励棚改货币化安置对象购买商品房解决住房需求。

三项奖补    大力鼓励各类人群进城进镇购房落户

推行各类专业人才来冶购房奖补政策。实行高端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购房财政奖补、用人单位补贴的优惠政策。对大冶行政、企事业单位中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在大冶城区或建制镇购买商品房的,按每平方米200元予以奖补;对具有中级职称或大学本科学历专业技术人才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按每平方米150元予以奖补。高端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的身份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及其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认定。高端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所购商品住房由市房产局协调相关开发企业,指定整幢楼盘。市房产、发改部门要联合对商品房销售价格进行审定。用人单位可结合单位实际进行补贴,并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鼓励中央、省属驻冶企业、民营企业职工在城区团购商品住房。积极支持中央、省属驻冶企业大力实施棚户区改造,引导企业职工在城区购房。对中央、省属驻冶企业、民营企业职工一次性团购商品住房50套及以上的,房价要低于所购楼盘实际销售均价的10%以上。购房企业要积极会同市房产、发改等部门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择优统购房屋。对在中央、省属驻冶企业、民营企业职工一次性团购商品房实际销售均价低于15%以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由市房产局授予“全市优秀房地产开发企业”称号,作为获得县级房产或建设部门表扬业绩的加分条件。如有相应建设资质的,可在参与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招标中作为加分条件。

推行农民进镇、进城购房补贴等优惠政策。凡大冶农民到建制镇购买商品房的,每平方米补贴100元;到大冶城区购房的,每平方米补贴50元。购房对象均可申请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其共同居住的父母、配偶、未婚子女可随迁办理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市教育、人社、卫计等部门要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确保新落户居民享受同等的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新落户农民在原户籍地的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权益不变,按规定享受各项惠农政策。

推行外来务工人员来冶购房落户奖补政策。对外来务工人员在大冶房产、发改部门认定的开发楼盘中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按每平方米100元予以奖补。外来务工人员的身份由市公安局会同所在工作单位共同认定。

以上所有购房奖补资金纳入市财政年度预算,专项列支,由市房产局认定后支付。

三项优惠   大力推行公积金、贷款、税收优惠政策

推行公积金购房优惠。全面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对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的农民工及外来务工人员,在大冶城区或建制镇购买商品房自住的,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降至20%,还贷年限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后5年,并可同时提取其父母、子女每月缴存的公积金用于还贷,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在家庭代际间的互助作用。

推行金融贷款购房优惠。各金融机构要切实落实国家有关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居民购房贷款已结清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大冶将选定部分金融机构从事个人住房优惠贷款业务。

推行购房税收优惠。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个人将购买不足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两年及以上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记者  黄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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