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查处违规破坏发展环境行为

根据市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六项坚决整治”的实施方案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2017年“六项坚决整治”工作,市公安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元月,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查处党员干部违规破坏经济发展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据了解,该局成立查处党员干部违规破坏经济发展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该局分管治安副局长任组长,治安大队大队长任副组长,各派出所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等工作。并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做到务实跟进、跟踪问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效果。市公安局制定了严密的工作方案,规定重点整治内容是:党员干部破坏经济发展环境,阻扰生产施工、强揽工程、强买强卖、敲诈勒索以及违规干预和插手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吃拿卡要”,欺瞒群众,人为设置审批条件,增加审批环节等问题。

具体整治方法措施有:配合市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突击检查,积极配合市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检查工作;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掌握辖区内涉企报案、接处警情况,坚持打早打小,坚决将涉企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涉企案件做到快出警、快立案、快查处,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同时不定期对企业周边治安环境进行摸排,随时听取企业对治安问题的反映,及时开展治安整治,全力打击各类侵企违法犯罪,为重点项目和工程建设扫除障碍;全面深挖涉企违法犯罪,彻底铲除背后“保护伞”。

此外,该局要求各派出所要加强对涉企案件侦办工作的领导指挥,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对大型涉企案件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派出所协同查处,着力打好合成战。同时要求要创新侦查方式,开展深度侦查,全面摸清其组织机构、内部网络,选好时机、一网打尽;要逐一甄别、核实身份,发现涉及党员干部的,依法处罚,并立即逐级上报。

该局还规定了严明的工作纪律:对组织不力、效果不佳的,将定期通报;对暗访,不作为或包庇袒护违规党员干部的,交由纪检监察部门依规依纪查处;对涉企案件接处警情况、立案查处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党员领导干部破坏经济发展案件情况,于下月的1日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上报。

市委常委、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林海峰要求公安机关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党员干部违规破坏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的整治,是全市开展的“六项坚决整治”活动的一项具体措施,更是市委“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和决策部署,也是公安机关正确履行公安职责的体现,要周密部署,狠抓落实,敏锐感知,积极作为;要全面线索摸排,重点打击整治,强化日常监管,切实抓出成效。(记者 陈弘毅 通讯员 张友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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