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守梅、柯守桂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岳路街道杉排路2-2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01-私0758号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大冶国用(1987)第00000016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柯守梅
柯守桂
2024年11月28日
柯守梅、柯守桂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岳路街道杉排路2-2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01-私0758号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大冶国用(1987)第00000016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柯守梅
柯守桂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