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设立大冶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2025年1月5日大冶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决定大冶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教科文卫民宗侨委员会、农村委员会。教科文卫民宗侨委员会、农村委员会受大冶市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在大会闭会期间,受大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教科文卫民宗侨委员会、农村委员会的任期与本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相同。教科文卫民宗侨委员会、农村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组成。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由大冶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在大冶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提名,大会通过。

责编丨陈  雪

编审丨周春明

监审丨吴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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