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村民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有人在茗山乡小洪余水库内擅自筑围堰、建鱼池,村民们担心这种违法行为没人管,小洪余水库会像“唐僧肉”一样被“瓜分蚕食”。2月24日,记者来到现场进行了调查了解。
村民举报
水库遭遇非法围堰
2月24日上午9时许,在村民的带领下,记者来到茗山乡小洪余水库。沿库区崎岖不平的山路走了近40分钟后,在水库库尾,记者远远就看到一条长长的围堰“横在”水库的水面上。走近一看,围堰是由新泥土砌筑起来的,外侧土坡新栽了许多柳树苗,中间建了两个水泥排水闸。水面被围堰一分为三,一边是水库,一边是两个鱼池。
小洪余水库位于茗山乡京南村上游。村民们说,这个水库在防洪灌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56岁的黄师傅气愤地说,“这是一座水库,咋能让个别村民违法侵占做成鱼池?这不光是我们全村人不同意,而且茗山乡的村民都是不同意的。”
据陪同记者查看现场的村民黄先生介绍,小洪余水库建成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一直以来,京南村的水田灌溉全靠这水库。“现在,被金山店镇向阳村一村民非法侵占,围堰建鱼池,这岂不是将国家财产变成了私有财产了吗?还希望相关部门能组织力量,及时对水库的围堰进行拆除,恢复水库的原貌。”
记者走访了住在水库附近的茗山乡京南村和金山店镇向阳村一些村民,绝大部分村民表示,如果水务部门及茗山乡政府等相关部门不及时制止,一旦围堰养鱼成风之后,小洪余水库将会像“唐僧肉”一样被“瓜分蚕食”。
水务部门
迅速介入立案调查
茗山乡小洪余水库被人围堰,水政监察部门是否知情?是否采取措施制止呢?当天上午,记者将情况反映到了大冶市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
上午11时20分许,大冶市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党支部主任余咏海带队赶到小洪余水库围堰现场。
余咏海介绍说,2016年11月22日,有村民举报金山店镇向阳村村民朱某借用挖掘机,在小洪余水库库尾筑围堰、建鱼池。“接到群众举报后,我们当即采取了措施,并责成水库管护人员和茗山乡京南村村干部到现场劝导制止,但是没有起到效果。此后,我们先后对朱某下达了《责令停止非法行为通知书》、《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判决书》等。”
余咏海对记者说:“没想到,执法依然没有起到效果,朱某继续扩大筑坝范围。截至目前,小洪余水库被朱某非法整成一条长120多米,高3米,下宽约5米、上宽约3米的梯形拦水坝,侵占水域面积达10多亩。朱某的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防洪法》的相关规定。”
“行政处罚必须要执行到位,这种非法行为我们必须要制止。我们决定组织一次行动,把它拆除,恢复水库的原貌。”余咏海介绍,由于历史原因,小洪余水库库区面积涉及茗山和金山店两个乡镇。朱某在该水库筑围堰建鱼池,属跨乡镇破坏水利设施的违法行为。春节前,他们已经协调了茗山乡与金山店镇,准备开展拆除行动,但是考虑到节前社会稳定问题,于是将拆除行动安排到了年后。
部门表示
全力配合拆除恢复
据了解,小洪余水库是一座“小一型”水库,1957年10月动工兴建,1971年9月基本建成,2010年4月加固主体工程全部完工。其承雨面积2.06平方公里,总库容150.81万立方米,水库灌溉面积0.33万亩。目前,小洪余水库非法围堰已被大冶市水务局列为2017年大案,案件涉及茗山乡与金山店镇,需要三方联合执法。
为了责成水库内筑坝拦汊的朱某自行清除水库围堰,当日中午12时许,余咏海和水政监察员一行还来到金山店镇向阳村朱辛湾朱某家中。不料,朱某不在家。
随后,余咏海陪同记者一起来到茗山乡政府。茗山乡人大副主席罗旭对记者说:“去年年底,市水务局把金山店镇的相关领导还有我们乡里的领导都组织开了一个协调会,准备联合起来搞一个大行动将那个违法砌筑的围堰依法予以拆除。当时我们商量了一个意见,由市水务局牵头,等到全国两会开完后,我们一起去实施拆除。”
当日下午2时许,记者又来到金山店镇政府,该镇人大副主席郑自忠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我们政府农办针对向阳村朱某在小洪余水库做围堰一事,已给他下达了书面的拆除围堰的通知。茗山乡和金山店镇双方负责人还在水务局开了协调会,决定在下个星期,由市水务局牵头,我们金山店镇全力配合,和茗山乡政府一起,对围堰进行拆除,恢复水库的原貌。”
大冶市水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尽快商讨确定拆除行动的日期。
小洪余水库非法围堰何时拆除,本报将继续关注。(记者 程长珠 实习生 吴文涛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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