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大冶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

2月27号,市政协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市政协主席胡长春主持会议,市政协党组书记、副主席纪春明,副主席肖素珍、吕鉴洪、王秋红、胡劲松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41人,实到37人,符合《政协章程》的规定。

会议协商决定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召开日期及会期,决定政协大冶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3月4日至3月7日在会展中心人民会场召开,会期4天。

会议协商通过《政协大冶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协商通过《政协大冶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日程(草案)》;协商推举纪春明同志为政协大冶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人;协商通过《政协大冶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草案)》;协商通过《政协大冶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常委值日名单(草案)》;协商通过《政协大冶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协商讨论《政协大冶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截止日期(草案)》;协商通过《政协大冶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协商通过《政协大冶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委员分组名单及联组讨论安排(草案)》;协商通过《政协大冶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开幕式、闭幕式特邀领导及嘉宾名单(草案)》;协商讨论《政协大冶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协商讨论《政协大冶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工作要点(讨论稿)》;协商通过《政协大冶市第六届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协商通过《政协大冶市第六届委员会界别活动小组负责人建议名单(草案)》。

会议还协商通过《政协大冶市第六届委员会全体会议工作规则(草案)》;协商通过《政协大冶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协商通过《政协大冶市第六届委员会主席会议工作规则(草案)》;协商通过《政协大冶市第六届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组织通则(草案)》;协商通过《政协大冶市第六届委员会委员管理办法(草案)》;协商通过《政协大冶市第六届委员会委员履职考核办法(草案)》。

记者 黄进

文字编辑 柯少杰

版面编辑 於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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