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落实“两个责任”全面实化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加强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推进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从严治党治警工作,近日,市公安局成立一个小组,制定二套规范,组成三个专班,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人财物事管理全面实化,实行主职担责,分管负责,专班承办,部门监督的结构合理、程序严密、科学分权、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不留空隙。

据了解,为防党风廉政建设和“两个责任”虚化空转,该局成立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各二级单位“一把手”为成员高规格的专班,办公室设在纪检政工部门,由纪委和政工室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具有五大主要职责:强化思想教育之责。始终以党性教育为核心、道德建设为基础,正面引导,注重实效,正本清源,引正纠偏,筑牢政治思想根基;从严监督执纪之责。对各种违纪问题早抓早管、实抓实管,坚持高悬利剑,聚焦问题震慑,从严治警标尺;推进制度建设之责。推进机制创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净化政治生态之责。直面政治生态中的歪风邪气,激浊扬清,正本清源,不断夯实廉洁从政思想基础;严格责任追究之责。用好追责机制,要把责任追究作为第一要务、首要措施,常态化问责,抓住典型严肃追责。并分解细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警六个方面27个重点工作。

该局在原有制度规定基础上进行梳理完善,制定汇编了二套警务工作规范。规范规定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规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在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上进一步细化和操作规范化;规定党政正职“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对财务、人事、工程项目、审批、物资采购由单位副职分管负直责并明确职责和工作报告制,正职行使监督权、负总责等。

为使责任进一步落实,该局组成重大警务项目建设、警用物资(服务)采购、警员职务管理三个工作专班。明确规定职责,提升办公效率,规范管理程序,整合资源力量,发挥重要作用。同时该局还规定纪检监察在全程参与及实化“两个责任”中监督职责,要求严格执行主体责任纪实制度和痕迹化管理,强化检查日常化,追责问责常态化。(记者 陈弘毅 通讯员 张友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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