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活五个字 工作显成效 大冶市劳动仲裁一季度结案率达100%

今年开春以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针对实体经济下行、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全方位加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力度,实行“引、疏、帮、推、促”五字工作法,推动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置工作在“优”的基础上,向“又快又好”迈进。元至3月,全市共立案94件,结案96件(含上年结转2件),结案率100%。此外,该院还指导调解未立案案件45件,预防群体性劳动争议事件2件。

从“引”字上入手。认真做好案件初步分析,引导申请人对所诉求的合理预期,减少不合理诉求;告知申请人申请仲裁的法律风险,引导申请人通过理性方式和正规途径,依法维权;分析案件形成的缘由,引导 “情绪化”争议熄诉罢诉,并积极为双方提供可行建议,促成矛盾双方自主协商解决。因引导正确,该院一季度当期94件结案案件中,调解达成的案件达52件,撤诉15件,调解率达到71%。

重视一个“疏”字。该院一方面全面畅通案件处理通道,除了健全市、镇、社区和企业四级劳动人事争议调处网络外,还积极借助乡镇人民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的力量,对群体性、影响大的案件推动行政调解。同时,充分发挥市总工会仲裁派出庭的作用,对达到退休年龄,无法享受退休待遇等,不便仲裁立案的争议,及时疏导至工会和人民法院,通过维权中心及民事审判庭等正常途径依法解决。另一方面,推行换位思维,规范立案接待,重视做好双方当事人心理疏导工作,提高争议双方的满意度。一季度,市仲裁院引导分流至市总工会维权中心、基层调解组织达成调解的、与劳动关系有关的、未立案案件45件,预防和化解爱丽芬服装有限公司、武汉重冶等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2件。

开展一个“帮” 字。该院积极帮助农民工、困难职工争取法律援助,帮助他们减轻申诉成本,减少因不良代理人误导而导致的调解难度上的增加,先后向农民工和困难职工发放有关法律援助宣传手册200多份(套),帮助弱势群体获得法律援助18人(次)。同时,该院积极开展“一月一讲”的宣传活动2场,帮助6家企业审查相关制度、规范用工管理,最大限度争取企业对调解仲裁工作的理解,为化解矛盾奠定了信任的基础。

做好一个“推”字。尽量把调解和庭审活动向“前”推。该院一方面大力推行仲裁建议书制度,在案前、审前全力争取申请人调解意向,及时向被申请人送达调解建议书,让当事人双方有充足的时间了解法律、调整心态、沟通交流,助力调解。另一方面推动巡回仲裁庭在重点乡镇、工会派出庭实行常态化开庭以提升基层仲裁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政策水平和责任担当。一季度,该院共发放仲裁建议书38 份,组织审前调解42次,开展巡回仲裁5次,达成审前调解37件。

用活一个“促”字。建立案件“销号”机制,对立案后无法调解的案件及时移交开庭审理,一周一排,早作送达。对已开庭案件执行一月一对照,半月一销号,督促仲裁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庭审案件审理处置工作。与此同时,还安排乡镇仲裁调解工作人员到仲裁院跟踪培训,实行仲裁员对新手“1+1”帮带传教,实行每月一次业务学习,进行案例交流分析,不断提升调解员和仲裁员的业务能力,促进了办案效能的有效提升。同时,倡导“公平、公正、廉洁”的仲裁办案精神,不断提高仲裁办案的社会公信度和权威性,促进了争议双方当事人对仲裁和调解结果的高度认同。(通讯员 张远钊 朱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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