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鞭令”满月成效明显

自4月30日起,大冶市中心城区开始实施“禁鞭令”,大冶市禁鞭办联合开发区、东岳街办、金湖街办等部门扎实开展工作。禁鞭令昨天已实施满月,禁鞭工作成效明显。

记者获悉,在大冶市中心城区(建成区)有31处禁鞭宗教活动场所、76个土地庙和93余座祠堂在我市禁鞭红线以内。五月份,根据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宗教场所、土地庙、祠堂等)重点布控,逢五一、初一、十五等重大节假日,经济开发区、东岳街办、金湖街办等分别加强巡查蹲守力量,实现本月无一人燃放烟花爆竹。

禁鞭区内21家大型酒店主动参与禁鞭工作,在办理320起左右的各类大型“红白喜事”中,均未发生燃放鞭炮的行为。

根据市民政局提供数据,本月共办理结婚登记790对,城区已出殡活动9起,殡葬局落实专人对城区丧事活动进行实时跟踪管理,目前均未发现有燃放鞭炮的行为。

目前,自大冶市中心城区4月30日实施“禁鞭令”以来,有4例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均已被处罚。

据了解,4月30日,禁鞭巡查专班深入到各个烟花爆竹经营店、摊点等逐一清查库存时,发现东岳路街办墈头路世纪红香纸经营部仍有少量烟花爆竹库存未清理到位,由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后,当场进行收缴,共收缴小烟花筒和小礼花40个,并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许某予以罚款并进行了训诫谈话。5月1日,两湖天地4栋2单元1201室业主董某因乔迁新居燃放了一封鞭炮,经调查取证后,东岳派出所副所长金志明,民警徐中宝依法对董某予以罚款并进行了训诫谈话。同日,某装修公司员工胡某在凤凰城3栋1单位为屋主装修时,图吉利燃放爆竹。经调查取证后,东风路派出所副所长曹咏、民警彭俊依法对胡某予以罚款并进行了训诫谈话。5月4日,金湖碧桂园商业街泰洁干洗店老板罗某由于新店开业图吉利燃放了三封鞭炮。经调查取证后,金湖派出所民警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罗某予以罚款并进行了训诫谈话。

截至目前,根据市指挥中心记录,大冶市中心城区(建成区)仅有11起举报违法放鞭(含上述处罚4起,另外7起正在进一步调查中)等警情,大冶市中心城区禁鞭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来源丨今日大冶

记者丨刘娟 通讯员 陈璐

责编丨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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