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男子毒杀野生鸟类被捕 森林公安提醒:非法捕捉野生鸟类将受法律严惩

昨日,市森林公安局成功破获了一起以投毒的方式捕杀野生鸟类的刑事案件,涉案的四名男子均已落网,其中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在今年的1月17日,市森林公安局接到保安湖湿地公园管理处报案称,保安湖湿地有人以投毒的方式,大量捕杀水鸟。闻此警情,该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由副局长乐鹏带队的调查组,并赶赴现场。

案发现场位于保安湖湿地距离卢家嘴湾300米处水域,水面上漂浮着一批已经死亡的水鸟。附近200米处有一艘双桨木船,船上也有部分水鸟死体,但木船上一个人也没有。据知情人告知,管理处一接到群众举报后,迅速派人乘坐冲锋舟赶到现场,当时,涉案人员已经逃离。民警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勘验,并依法将涉案的66只野生鸟类死体带回检测。

经送检认定,被毒杀的66只野生鸟类全部属《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里所罗列的野生动物,其中骨顶鸡57只、斑嘴鸭3只、赤颈鸭3只、罗纹鸭3只。检测人员在骨顶鸡食囊中检验出呋喃丹(一种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对鸟类危害性极大)。该局随后对这起非法狩猎案进行立案侦查。

“1.17”案发生后,在保安湖湿地一带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为了尽快破案,该局民警在保安湖湿地进行了拉网式摸底排查。通过走访周边多个村庄,寻找知情者和目击证人,警方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张某杰(男,52岁)、张某文(男,50岁)、卢某正(男、60岁)、卢某龙(男,29岁),4人均为保安镇磨山村村民。经查明,此案中,毒杀水鸟由张某杰提议,张某文提供农药和木船,卢某正、卢某龙帮助作案,他们将药品混入水鸟经常食用的食物中,导致水鸟大量死亡。此案为四人作案的共同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张某文、张某杰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

6月16日,此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某文、张某杰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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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类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省是野生鸟类重要的繁殖地、迁徙停歇地和越冬地,是鸟类栖息的中心省份之一。为了保护林业生态资源安全,巩固“绿满荆楚”行动成果,省林业厅统一部署的“长江生态大保护林业专项行动”,并于2017年6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启动。

市森林公安局提醒:大冶保安湖是国家级湿地公园,非法捕捉野生鸟类或破坏其生长、栖息环境的行为将受到法律严惩。

来源丨今日大冶

记者丨记者 程长珠 通讯员 袁晓娟 文/摄

责编丨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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