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里七湖发现捕鸟网

19日上午,大冶市环保志愿者协会组织十余名会员考察三里七湖湿地。在考察的途中,他们发现了多处架设的捕鸟网。随后,他们将问题反应到大冶市森林公安局。昨日上午,市森林公安局、大冶市野保站以及大冶市环保志愿者协会共同拆除了捕鸟网。

昨日上午10时许,市森林公安局董警官带上执法记录仪和相机,与野生动物保护站站长黄旭,环保协会秘书长、森林公安李师傅等五人驱车来到开元大道三里七湖现场查看。在现场他们发现了多处鸟网,上面还挂着不少鸟类。黄旭介绍,村民私设捕鸟网,源于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认为这些鸟类常见,就不予保护。但事实上,捕捉麻雀到一定数量也需要负法律责任。“今后准备多去一些社区,乡镇通报宣传野保政策。”黄旭说。

据该区域所属的大林山社区相关负责人介绍,因为靠近湖边且生态环境较好,经常会有一些鸟类来到这里,这其中还有不少是被保护的鸟类。但是,村民的保护意识有待提高,“去年,我在一个村民家里救出来一只灰雁,随即就向野保站反应。原本以为是天鹅,经过鉴定后,是一只受伤的大雁,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现场,大林山社区的负责人带头拆除鸟网,并打电话告知村民组长,如再有架设鸟网的行为,森林公安将依法处置。野保执法人员介绍,“要杜绝此类现象,法制宣传很重要。”

据了解,不但进入国家重点野生动物保护名录受法律保护,同时“三有动物”名录的野生动物,一样受法律保护。所谓“三有动物”,是指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包括麻雀、青蛙、壁虎、蟾蜍、野鸡、野兔和各种蛇类等共计1700多种。

对于“三有动物”,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私自捕捉1只(条)就违法;捕捉20只(条)以上就构成犯罪;捕捉50只(条)以上就属于重大刑事案件。

当天共拆除三处鸟网,森林警察提醒市民,发现危害野生动物行为,可拨打电话0714-8718316依法举报,自行拆除鸟网等容易产生不必要冲突。

编后语:沸沸扬扬的违法捕食“穿山甲”事件仍处在人们的热议当中,有媒体近期也报道了一村民因捕食144只蟾蜍被刑拘的新闻。而现在,捕食野鸟却又在冶城真实地发生着。人与动物和谐生存是被提及了无数次的自然法则,这应该已经是了然于心的常识了。为何仍旧需要反复地去加强宣传和教育呢?对于野生动物的捕食难道真的只是一个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吗?法律是一个准则、是一种约束。抛开法律层面,更应该做到的是自我约束。所以,为了和谐的自然环境,请克制住舌尖上的欲望。(记者 冯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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