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打响“猎狐”第一枪 让“老赖”无处藏身

云上大冶报道 “老赖”是和谐社会的一种“顽疾”,为震慑失信被执行人,7月6号 ,市法院启动“飓风行动”之“猎狐计划”,多措并举,向拒执行为“亮剑”。

上午9点,随着黄石市执行指挥中心一声令下,“飓风行动”之“猎狐计划”正式开始。由我市法警、民警等组成的100余人的执法队伍兵分三路,分乘16辆警车,多线出击,全程猎狐。

记者跟随执行三队执法人员,赶赴金湖街办株林村虾子地湾,来到被执行人陈某家中。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陈某的家人却耍起了小聪明。

执法人员:陈某呢?

陈某儿子:我老头子?他不在家。 执法人员:他去哪了? 陈某儿子:不知道不知道,不在家。

陈某家人的态度,让执法人员起了疑心。经过一番搜查,在一间卧室内,执法人员找到了“不在家”的陈某。

据了解,陈某于2000年10月向同村李某借款6000元,并出具借条 ,同日又借11800元,约定次年年底还。然而,除了归还第一次的6000元借款,剩下的11800元陈某至今未还。李某在多次讨要无果的情况下,遂向法院上诉。

“猎狐计划”当天,陈某被顺利带到法院执行局。由于陈某身体患有病疾且年事较大,承办法官表示,将通过司法救助、协商利息等方式帮助双方当事人化解经济矛盾,履行法律义务。

执行法官 程海龙:考虑到双方家庭生活都比较困难,鉴于以上这种情况,法院通过政法委司法救助给予司法救灾5000元。然后我们再跟被执行人做些工作,让他在利息方面做适当让步。那么这个案子可以达到圆满解决。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沟通调解,当事人陈某承诺将支付剩余欠款。

当天上午,另一起执行案件也得到圆满解决。该案被执行人付某因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付某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偿还罗某本金147万元,由于付某拒不履行,法院依法查封付某名下房产一处、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消费。2016年12月,罗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在此次 “猎狐”行动中,付某被顺利带到法院执行局,经承办法官积极调解,付某当天下午即履行10万元,并与原告达成调解协议,承诺将余款分期偿还给原告。 

截止当天晚上5点,行动一共拘留执行人10人、扣押车辆2台、送往拘留所4人,其中第三队执行标的额150万余元,当天达成调解协议1人,当天履行额10万元。据了解,本次行动将持续一个月。

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负责人 杨裕春 :每位公民都有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这样才能彰显法律的尊严。如果不自觉履行。那么法院可以采取查停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如果再不执行,人民法院将会追究其拒不履行法律判决裁定罪。

来源丨大冶新闻

记者丨左洋

责编丨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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