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爬楼党”私自爬上南京紫峰大厦 其自拍位置距离地面450米 攀爬没有任何保护措施 律师认为或涉嫌危害公共安全

原标题:4名“爬楼党”私自爬上南京紫峰大厦

童虎等4名“爬楼党”在南京紫峰大厦避雷针塔架顶部自拍,律师认为或涉嫌危害公共安全

近日,一组4人登上南京紫峰大厦的照片引发关注,照片中四位男子坐在紫峰大厦的避雷针塔架上,或双手张开,或单脚站立,摆出各种危险姿势。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登上南京紫峰大厦的四人组中有一位名为童虎的聋哑人士,他称自己为“爬楼党”,通常都是毫无安全措施徒手爬楼,一年多时间内他已经辗转重庆、北京、天津多地攀爬知名建筑。律师则称,高空攀爬涉嫌危害公共安全,后果严重者属违法行为。

网友“炫耀”爬上南京紫峰大厦

8月5日,有网友上传了一段攀登南京紫峰大厦的视频。视频中,一行四名男子坐在一座大厦的避雷针装饰塔架上,向着镜头挥手。视频之外,该网友还上传了一组令人目眩的照片,照片中四名男子站在塔架上或双手张开,或单脚站立从高空向下俯视。

视频和照片发布后随即引发关注,不少网友对其危险行为提出质疑。

北青报记者联系到了其中一名参与爬楼的男子,他自称名叫童虎,来自重庆,今年23岁,是一位聋哑人士,成为“爬楼党”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他最初是从国外爬楼者的照片中了解到这项运动。

他第一次尝试爬楼,就选择了建筑高度318米的重庆联合国际大厦。之后就上了瘾,一年多时间内,辗转重庆、北京、天津、上海、成都、广州、深圳等地,攀爬当地知名建筑物,他最高曾爬上过近600米的天津高银金融117大厦。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南京紫峰大厦屋顶建筑高度381米,天线顶尖高度450米,按照童虎的说法,等于他在高空没有保护措施下又徒手攀爬了69米。

大厦观光层以上不允许进入

童虎告诉北青报记者,他攀爬高楼从不做安全防护措施,因为爬楼众多,童虎甚至还去参加了一档名为“奇葩大会”的综艺节目。

重庆的另一位“爬楼党”秦杰(化名)曾在一次爬楼经历中结识了童虎,他向北青报记者透露,爬楼者会根据攀爬建筑选择攀登路线,建筑物有楼梯的时候就从楼梯上到最高层,从最高层进入天台再沿着外围向上爬。没有楼梯的建筑就会从大厦外围的机塔或者避雷针的塔架向上攀登。下来的时候会原路返回,有时候“爬楼党”们在高度合适的情况下还会跳伞,甚至为了拍照还会“索降”。

童虎自称他们这种攀爬行为是不会通知物业方的。“以前爬楼的时候,还有人以为我们要自杀,来阻止我们,其实我们就是想爬上去拍个照。”

对于此次童虎等人“炫耀”爬上紫峰大厦的行为,大厦的管理方称他们不知道这些人是怎么爬上去的,他们也是在网上看到了相关图片,才知道出了这件事,目前还在调查。紫峰大厦的管理方对媒体称,大厦的观光层以上的部分都是不允许进入的,通往室外的通道一般会上锁。

而童虎对北青报记者称,他和同伴们是坐电梯到达紫峰大厦最高楼层的,当时发现通往外部平台的门“没锁”。于是登上最高层平台后,徒手攀爬顶端外侧的铁架到达避雷针塔架的最高处。

律师:或涉嫌危害公共安全

这种追求刺激的运动是合法的吗?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莎告诉北青报记者,没有任何保护措施爬到天台拍摄,发生危险的概率很大,而一旦造成事故不仅自身生命安全毫无保障,还有很大的几率危害公共安全。而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攀爬行为如果造成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可定性为违法并作相应处罚。攀爬行为若发生严重后果,甚至可以对其进行拘留。

常莎介绍,攀爬自拍者应征得建筑物产权人或管理人的同意,若攀爬行为造成建筑物损害,建筑物的产权人有权要求攀爬人赔偿。如果爬楼者有撬门等行为,则要根据财物损失程度具体分析,如果损失较大可处以行政拘留等处罚,如果造成损失超过5000元,则可能涉嫌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将被追究刑责。

来源丨北京青年报

记者丨文/见习记者 张月朦

责编丨郑琦

云上大冶投稿邮箱:ysdaye@qq.com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