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大冶市社会组织委员会第一次党员大会召开,大会选举产生了大冶市社会组织第一届委员会。
会上宣读了市委组织部“关于成立大冶市社会组织党委的批复”,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了大冶市社会组织第一届委员会党委委员,分别为黄龙敏、邬长华、胡玉明。
会议要求,全体党员要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时刻牢记责任,把党建工作抓在手里,放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同时,明确了市社会组织委员会下一步的工作目标,要求市社会组织委员会要做到周密部署,主动作为,大力推进局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大力推进“五个民政”的建设和创新工作,力争为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制作模板、积累经验。
来源丨今日大冶
记者丨周春明 通讯员 胡玉明
责编丨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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