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图为:武汉长江二桥ETC收费系统。 (记者 杨平 陈勇 摄)
武汉市政府昨日发布通告,宣布自明年1月1日零时起,停止征收该市“九桥一隧一路”ETC车辆通行费。“九桥一隧一路”包括:武汉长江二桥、武汉白沙洲长江大桥、武汉天兴洲公铁两用长江大桥、武汉二七长江大桥、武汉鹦鹉洲长江大桥、晴川桥、月湖桥、长丰桥、江汉六桥、武汉长江隧道、三环线道路。
1995年起,武汉市对贷款建设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开始征收车辆通行费。2011年起,开始采用ETC不停车电子收费系统。
武汉市政府新闻发言人表示,ETC通行费停止征收后,相关单位和个人的ETC账户余额将在明年1月至5月间一次性全额返还;对未缴清ETC通行费的车主,将按有关规定追缴。目前通行“九桥一隧一路”的车辆,仍需按规定缴纳ETC通行费。
ETC通行费停止征收后,交管部门将制定措施,确保出行畅通有序。
来源丨湖北日报
记者丨李源
责编丨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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