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鞭区内存储鞭炮 一店主被拘留五日

自今年4月30日起,大冶市中心城区(建成区)“禁鞭令”施行后,禁鞭巡查工作已正式进入常态化。大冶市公安机关针对禁鞭区重点区域不定期开展治安检查,严防禁鞭工作反弹。

11日上午10时许,东岳街办、大冶市公安局东岳路派出所、市民政局、对所属辖区十几家经营门店进行治安检查,检查中发现东岳路街道北门路丧事一条龙门店非法储存鞭炮12件。东岳路派出所民警立即对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全部依法予以扣押,并转移至安全仓库进行储存。同时该商户程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大冶市禁鞭办提醒市民:禁鞭区内,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生产、燃放和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依法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市民如发现违法违规者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丨今日大冶

通讯员丨陈璐

责编丨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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