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出庭应诉 用行动维护执法公信力

2018年3月,市质监局负责人到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应诉,参加一起检测纠纷二审案件庭审,并依法参与法庭调查,并就案件争议焦点问题进行辩论。

两年前,市质监局收到一封关于某检测公司超范围出具检验报告的举报信。该局及时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原告向市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状》。

自该案进入诉讼程序以来,市质监局局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及时抽调执法骨干人员成立工作小组,聘请法律顾问,多次召开业务讨论会,从执法程序、证据材料、适用政策法规、庭审答辩等方面进行梳理分析,针对“争议问题”确定答辩方向,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主动应诉,用法律手段彰显质监执法公信力,取得两审诉讼的胜利。这场历时两年的行政执法案件经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判决,驳回原告某检测公司的诉求,维持大冶市质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目前案件原告已经开始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事项。

这次庭审,市质监局通过出庭应诉,既让“民告官”能见官,也体现对原告、上诉人的尊重,更是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正面回应诉求,接受司法的审查,解决行政争议。

通讯员:於凯

责编:刘爽

值班编审:吴海燕

总编审: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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