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房产管理局获悉,为建立和完善我市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真正做到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公开、公平、公证,我市下达了《2018年住房保障工作方案》,确定今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完成3805套棚改目标任务和完成新增5户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
据了解,今年住房保障方式为住房租赁补贴和公共租赁住房配租两种方式,其中住房租赁补贴为符合条件的城镇、国有农场、林场、山场、黄石矿区低收入家庭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主要为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
本报温馨提示,申请家庭和个人须在5月31日前,申请住房保障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向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由本人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有关表格和相关资料。逾期申请的,不纳入2018年住房保障范围。
来源丨今日大冶
记者丨张敏
责编丨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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