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整治非法码头实行包保责任制 工作不力将被通报

楚天时报讯(记者蔡梦帷)21日,黄石市长江沿线码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专题会议,要求严格执行县、区非法码头整治包保责任制度,督促阳新县三镇一区、黄石港区、西塞山区分别在4月1日前至少自行拆除1家码头。

3月10日,黄石市召开长江沿线非法码头和采石场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后,码头专项整治工作进展顺利,第一阶段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

第二次专题会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部署,该市将严格执行县、区非法码头整治包保责任制度。坚决落实阳新县级干部包乡镇,科级干部包码头;黄石港区、西塞山区县级干部包码头的工作要求,对于工作不力的典型要进行通报。

为了更好地整治长江沿线的非法码头,该市还将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统一执法文书,统一执法规范。按照《整治方案》的自行拆除时间节点,该市还将督促阳新县三镇一区、黄石港区、西塞山区分别在4月1日前至少自行拆除1家码头。

根据《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取缔长江沿线非法码头的通告》要求,非法码头业主应在2016年4月1日前自行拆除各类设施,并恢复至建设前原状;对逾期未自行拆除并恢复原状的,将由有关部门于5月20日前依法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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