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涉嫌严重醉驾将获刑罚

云上大冶报道 都说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然而近日,我市一男子酒后驾车被交警查获,经检测,男子血液中酒精含量竟超过醉驾标准值4倍以上。

5月11日下午3时许,市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有人在湛月路醉酒驾驶,对过往车辆和行人造成威胁。接警后,值班名民警冯大勇立即调看路面监控,发现嫌疑人王某驾驶鄂B55952桑塔纳轿车从永胜路行驶至青铜文化广场,冯大勇率协警汪泽军、周睿迅速出警,将嫌疑人王某带回交警大队询问。

民警 冯大勇:接警后我们交警一中队迅速赶赴现场,将酒驾嫌疑人王某带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我们通过抽血检验,他的血液的酒精含量为348㎎/100ml,已经达到了醉酒驾驶的标准。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交通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

据办案民警介绍,王某是目前所查获的醉驾人员中血液酒精含量最高的一例。目前,王某因涉嫌危险驾驶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市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邹本武:酒后驾车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酒驾工作也是我们交警日常工作的重点,从去年底到目前为止,我们交警投入了大量的警力查处酒驾工作,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了解,从今年1月份以来,交警大队开展酒驾整治行动50余次,平均每星期三次,出动警力1100余人次,查处14起醉驾,88起酒驾。

来源丨大冶新闻

记者丨朱树松

责编丨郑琦

云上大冶投稿邮箱:ysdaye@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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