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大冶报道 5月15号,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3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进一步明确了人大常委会相关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及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等研究办理程序;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方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刘会金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副主任胡国兴、贺祖望、黄开望、柯青松参加会议。
过去的一年,在审议意见办理落实工作上,市人大常委会存在着与市政府沟通对接不够、审议意见督办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会议指出,市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机制,认真办理,建立完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及审议意见的办理机制,认真把握办理时限和质量,并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工作情况,杜绝出现重答复、轻落实等问题。市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注重实效,建立健全决议、决定及审议意见的交办、督查、考评机制,必要依法时采取询问、质询等刚性监督形式,真正做到决必行,行必果。
会议强调,城乡规划执法检查是本届人大常委会开展第一次执法检查,是落实市委决策部署、推进政府依法行政重要形式,事关社会发展、民生关切。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一定要把执法检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精心安排,紧扣市委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突出检查重点,明确责任分工,不走过场,不搞形式,认真组织实施,务求检查时效。
会议还听取了是监察委关于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建议方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研究讨论了其他事项。
来源丨大冶新闻
记者丨董行
责编丨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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