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人不可貌相,小偷的头上自然也不会有“小偷”的标记,可是偏偏有人“以貌取人”,上当受骗了。
7月8日上午,东风路街道劲牌路某副食店老板姜先生打电话报警称自己被人趁其不备时盗走零钱70元。东风路派出所办案民警周健接警后迅速前往现场。
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原来,当日上午8时许,姜先生如往常一样开门营业,一位身高一米七左右的男子走进店内,只见他身穿蓝白相间衬衫、黑色西裤,脚踩一双黑面白底板鞋,看起来很是优雅。他从店内拿起一桶泡面便径直来到收银台结账,只见他从身上掏出一百元现金递给姜先生,同时要求姜先生多找一些零钱给他(分别找五块、十块的纸币),待姜先生将96元零钱找给他时,男子又称需要一箱一样的泡面,如果店内没有,他就去别的店里购买,请老板将钱退还,于是姜先生只好将一百元现金退还给该男子,该男子迅速从零钱中抽走一张50元、一张20元的现金,并将剩余零钱揉成团递给姜先生,同时催促姜先生帮其拿一箱饮料和零食以分散其注意力,然后乘机溜走。
“看着一副文质彬彬的样子,真是人不可貌相!”姜先生感叹道。民警周健根据姜先生店内监控,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雷某。当晚9时许,办案民警在东风路街道观山路某宾馆附近将雷某抓获。
据雷某交代,他原本是来大冶找工作的,可找了很久也没有找到,眼看身上钱所剩不多,突然想起老家一位朋友介绍的一种“一百元抽取零钱”的盗钱方法,便想着到附近副食店搞点儿钱花花。于是,雷某便以此方式多次在观山路、劲牌路附近几家副食店趁老板备货之时,抽走老板找的一部分零钱,得手后开溜。因为雷某每次都是盗走少量零钱,不少店老板只是自认倒霉,就此作罢。
在民警的警示下,雷某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会将自己盗来的钱财悉数归还,请求警方宽大处理。
目前,雷某因盗窃财物被大冶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5日。
来源 | 今日大冶
记者 | 李文娟 通讯员 王莹
责编 | 李砚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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