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夏季来临,气温日渐升高,游泳场所成为广大市民消暑纳凉、休闲健身的好去处。为规范我市游泳场所经营行为,防止介水传染病传播及流行,从7月份起,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对全市游泳场所开展为期三个月专项检查工作,加大对全市游泳场馆的监督监测力度,确保游泳池水的卫生安全,保障游泳健身者的身体健康。
此次重点检查游泳场所否办理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顾客用品清洗消毒保洁情况、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情况、卫生设施设备功能布局、禁浴标识张贴悬挂、池水和强制浸脚池水消毒情况、每日水质检测结果公示情况、消毒产品索证情况等,并对浸脚池水的余氯以及游泳池水的余氯、尿素、PH值、浑浊度、温度等进行现场检测。同时要求游泳场馆管理人员加强对游泳人员管理,通过目测发现皮肤病患者或酗酒等人员拒绝其进入游泳池中。对现场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整改意见书,责令其整改到位。
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提醒广大市民,判断泳池水质是否达标,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如果在游泳馆内能闻到轻微的氯气味表示水质达标,闻不到或气味过重均不正常;肉眼看池水应该达到以下标准:池水清澈透明见底;水面上没有漂浮的灰尘和杂物;站在游泳池的侧边穿过水面能看到第四、第五泳道线。若池底没有沉淀物,池水泡沫消散时间在15秒内,表明池里的水经常换,比较干净。
来源 | 今日大冶
记者 | 黄黎 通讯员 陈红军
责编 | 李砚雯 (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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