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公安局 开展借用套用机动车号牌专项整治

15日,记者获悉,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开展借用套用机动车号牌专项整治通知的有关要求,市公安局从即日起开展借用套用机动车号牌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机动车借用、套用号牌行为。为使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该局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交警、纪检督察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交警大队具体负责整治组织协调工作,由纪检督察负责跟踪督办和督导检查工作。

据了解,整治行动分全面开展自查和强化路面查处二个部分。从即日至11月20日,公安机关将对借用、套用机动车号牌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清查,对公安内部借用号牌的,督促机关单位按期收回号牌;对个人套用机动车号牌的,一律予以收缴,并做好宣传工作,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工作为由,延期甚至不归还套用机动车号牌。从11月21日起,该局交警部门将强化路面查处力度,对借用套用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此次整治将依托机动车稽查布控系统,凡发现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一律予以收缴,扣留机动车,并处15日以下拘留、500元罚款、记12分;对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或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交警部门将一律处以200元、记12分处罚。

整治期间及今后,对当事人属公务员、党员或有部门单位发生违法套牌、使用假牌等违法行为的,除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罚外,还一律按照规定,由该局纪委督察部门上报市纪委或通报同级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当事人的党政纪责任。(欢迎市民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10或8770905)(今日大冶 记者 陈弘毅 通讯员 张友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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