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健康中国战略部署,切实维护我市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提高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切实抓好全国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大冶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从7月5日至27日,组织监督执法人员对全市一级以上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部分村卫生室的医疗废物及医院污水处理工作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
本次监督执法检查由该局书记、局长焦丹亲自带队,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全市二十九家医疗机构、二十五家村卫生室就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的组织构架,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贮存相关操作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中工作人员安全防护和紧急处理知识培训,管理人员健康体检以及必要的防护用品配备,暂时贮存设施、包装容器、交接、运送、暂存、处置情况,医疗污水处理设施及运行情况、医疗废水监测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执法监督。据了解,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共下达监督意见书54份。
据悉,我市自2011年就结束了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粗放式处理模式,全面实行了集中处置新模式,医疗废物处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据统计,仅2017年全市产生、转移处置医疗废物248.3684吨,其中感染性医疗废物195.6944吨,损伤性医疗废物49.6328吨,病理性医疗废物3.0412吨。但全市医疗废物收集处理工作也存在地区不平衡的问题,与环保工作总体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局相关负责人强调,要强化医疗机构相关人员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提高规范管理医疗废物的能力,建立符合各医疗机构实际的医疗废物处置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对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将保持高压监管状态,下一步重点加强对基层村卫生室和个体民营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的监管工作,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通过定期监督检查与不定期抽查,做到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监管工作全覆盖。对医疗废物、废水疏于监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医疗机构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决不手软。
来源 | 今日大冶
记者 | 黄黎 通讯员 焦丹
责编 | 李砚雯 (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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