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友”相约犯罪 终受法律制裁 一系列摩托车盗窃团伙被警方成功抓获

都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倘若有一个以盗窃为挣钱“门道”的好友怂恿你去偷盗,是选择受到诱惑“同流合污”,还是坚持正道拉好友“回头是岸”呢?11月16日,大冶警方成功破获系列摩托车盗窃案件,该团伙四名男子本是要好的朋友,却在面临上述选择题时,没有战胜自己的贪欲,最终一起身陷囹圄。

“僵尸”三轮车牵出嫌疑人

今年三、四月份,茗山乡一位村民到茗山派出所向副所长柯贵臣讲了一件“怪事”,一辆正三轮麻木车停放在自己家的大门旁好几天了,一直都没人来取。

了解到情况后,柯贵臣带领民警陈建新前往查看。在查验该车的车架号时意外发现,该三轮车于去年12月份被盗。民警通过走访询问找到了停放这台车的村民50多岁的男子柯某。柯某称,该车是灵乡镇一个叫“林子”的小伙子以二手车的名义卖给他的。

“此人很有可能就是作案嫌疑人。”凭借着丰富的工作经验,柯贵臣安排民警对这个外号为“林子”的男子展开了暗中侦查。

调查工作历时几个月。在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的帮助下,茗山派出所民警不仅查实了“林子”即是灵乡镇大畈村26岁男子王某林,更挖出了3名同伙,分别是23岁的柯某、25岁的胡某和26岁的陈某,四人都是灵乡镇人。此外,民警还摸清了他们的作案特点,掌握了其活动轨迹。

所队联合行动精准收网

11月15日上午,警方感觉收网时机成熟。茗山派出所所长张旭华将这一系列摩托车盗窃案件的侦查结果向大冶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志强和副政委熊定杰汇报后接令,由茗山派出所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共15名警力联合实施抓捕任务。

当日下午3时许,由刑侦大队教导员毛俊带领的第一抓捕小组悄悄抵达灵乡镇上的一家茶楼。当便衣民警掀开其中一间卡座的门帘,亮出了警官证时,正在和一名女网友说说笑笑的王某林瞬间僵住,警方将其带离现场,这措手不及的一幕令一旁的女网友一头雾水。

随后,警方获悉王某林的同伙柯某正搭乘朋友的顺风车准备由黄石返回大冶,得知这一消息后,第一抓捕小组迅速返回城区实施抓捕。在尾随柯某所乘的车辆至大冶市公安局附近十字路口时,红灯亮起,第一抓捕小组瞄准时机打开车门,上前将该车包围,柯某落网。

与此同时,由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陈辉军带领的第二抓捕小组在黄石市区将正在等车回大冶的胡某、陈某一并抓获归案。

多地陆续作案30起

经过连夜审讯警方了解到,该犯罪团伙主要由王某林牵头组织盗窃并提供作案工具。作案时间大多挑选在凌晨12:30以后,以2人或3人为常见“组合”形式,专挑成色较新的摩托车、踏板车、正三轮车下手。

为了实施盗窃,王某林还通过网络视频自学制作了一把类似无齿钥匙的特殊开锁工具,专门用于摩托车和正三轮车开锁,而他准备的另一样工具梅花起子,则用来“对付”踏板车。

每次作案都由王某林发起邀约,2至3人一起坐着王某林偷来的一辆摩托车出发,得手后,其他人就将盗窃来的车辆骑到隐蔽的地点。随后,通过向各种QQ群发送售卖二手摩托车的信息进行销赃,平均一辆车可卖得1000元左右。

据王某林交代,从去年年底至今年10月份他们陆续在鄂州市太和镇、沼山镇,大冶市区及金牛镇、保安镇、陈贵镇、刘仁八镇等多地作案30起,涉案价值待估。

扭曲价值观将好友送入监狱

令人唏嘘的是,警方了解到这个盗窃团伙真正的“成立”时间是今年7月份左右,在此之前,都是王某林“单干”,而同在灵乡镇的柯某、胡某原本有一份安稳的保安工作。因为和王某林关系要好,经常受到他“搞钱就要走黑路,做苦力没做头”的怂恿和诱惑,这才一步步走向犯罪的道路。

“我就参与了一次,就是去开车的,没有偷。”今年9月底,家境还不错的陈某也在王某林的怂恿下开着自己的一辆小轿车,带着四人一起到金山店。那天晚上一共偷盗了3辆摩托车,陈某也分得了600元赃款。陈某自认为并没有直接参与偷盗摩托车就不算盗窃,侥幸地以为可以逃避法律的处罚。

16日,王某林、柯某、胡某、陈某四人均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今日大冶记者 陈弘毅 通讯员 卢雯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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