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无情“法”有情  检察司法救助暖人心

“谢谢检察长帮我家解决了燃眉之急,有了这笔钱,孩子下学期的学费就不用愁了。”15日下午,当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属金女士从大冶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邓中钢手中接过司法救助款后,连连表达谢意,并将一面印有“尽心尽职、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邓中钢手中。

2015年3月的一天凌晨,金女士丈夫彭某因私事与刘某发生争执,刘某持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彭某的胸部、腹部等部位连捅数刀,后彭某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刘某被判处死缓,并赔偿被害人21000元。

由于刘某之前已离婚,被判刑后家里实在没钱给被害人家庭任何经济补偿,致使金女士家庭在失去了顶梁柱后,生活也失去了依靠,家庭无生活来源,两个子女一个辍学在家,一个未成年在校读书,还有一个生活基本上不能自理的公公需要赡养,同时还要偿还丈夫生前欠下的十万元外债,生活极其困难。

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干警们了解到这起案件后,多次与民行、公诉未检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商议帮扶措施。检察干警耐心地对金女士进行心理疏导,希望她用积极健康的态度面对人生。当了解到金女士持有汽车驾驶证后,检察官们又主动联系人才市场,帮忙介绍了一份出租车司机的工作,借此缓解家庭实际困难。同时,根据金女士的实际情况,建议她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在接到金女士司法救助的申请后,大冶市检察院院迅速与政法委沟通,按照法定程序在不到10天的时间里就为金女士申请到20000元救助款。

当天下午,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正义等检察官还专程到偏僻的乡下,看望金女士的公公彭老爹,详细询问了彭老爹身体状况和家庭情况,鼓励老人保重身体,克服困难,安度晚年。

来源 | 今日大冶

记者 | 李文娟 通讯员 | 刘庆强

责编 | 胡晓(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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