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丨我国昨天揭牌一重磅机构,对你的理财有啥影响?

8月20日,上海金融法院正式揭牌。此前在4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决定》。该决定自2018年4月28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决定》

决定指出,上海金融法院审判庭的设置,由最高人民法院根据金融案件的类型和数量决定。

决定明确,上海金融法院专门管辖上海金融法院设立之前由上海市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管辖案件的具体范围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上海金融法院第一审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7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关于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

为什么要在上海设立金融法院?设立金融法院对于大众投资理财出现的纠纷有什么影响?

央视解读

上海金融纠纷数量屡创新高

随着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进程提速,金融的体量迅猛增长。至十二五末的2015年,上海金融业实现增加值4052.2亿元,同比增长22.9%,占上海全市GDP的16.2%,比2010年提高了约4.8个百分点;2015年上海金融市场股票、债券等直接融资总额达9.2万亿元,比2010年增长了2.9倍。

在快速增长的金融体量背后是屡创新高的金融纠纷数量,以及新类型案件的涌现,2015年上海法院受理的一审金融商事案件88556件,同比上升61.33%,增幅高出全市法院收案增幅48个百分点,收案数占全市法院收案总数的14.3%;审结一审金融商事案件87833件,同比上升61.16%。上海全市金融商事审判人员约240人,及时妥善解决金融纠纷压力较大。

在金融纠纷数量不断增长的背景下,需要专业的审判机构。

提高审判质量需要专业能力。金融类纠纷的审判思路区别于一般民事纠纷审判思路,既要关注当事人的意志,又要尊重市场规律、商业惯例。另外,金融纠纷形式多样,且关系日趋复杂,不仅需要审判人员具有较强的法律功底,也需要对金融业务流程有所掌握。高质量地裁判金融纠纷,需要组建人数更多、层次更高、更稳定的专业队伍。

金融审判要适应市场国际化的要求。国际金融中心与自贸区都是高度对外开放领域,在投资、贸易结算以及货币跨境流通方面,比其他地方更为自由便利,所发生的法律问题更为前沿、新颖,所产生的纠纷也更国际化、复杂化,司法裁量必须与国际规则接轨。建设一个突出国际化特点的审判机构要比要求所有审判机构国际化更现实。

金融审判标准需要统一化。随着金融创新步伐加快、金融混业趋势加强,我国的金融立法相对滞后于金融市场和产品的发展,这使得司法审判在很大程度上承担了实际上的创制规则和审判标准的任务。充分发挥专业法院的优势,保持对金融创新的密切关注和跟踪调研,对于疑难类、创新类金融案件的统一化审理,维护司法权威性,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当前我国的司法体制还不能完全适应金融市场创新发展的需要。金融审判体系中也存在着专业要求不断提高与人才流失、法院之间受案不均、审理水平与裁判结果不平衡等问题。为进一步发挥专业审判的优势,提高专业审判的效率,维护法治的权威与公信力,更好适应金融中心金融创新和金融安全的需要,有必要在上海先行设立金融法院。

△上海汇集了众多金融机构

设立金融法院也有利于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司法作为保障公平、维护正义的屏障,对保障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优化金融法制环境具有积极意义。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进程告诉我们,金融中心不仅是金融市场与金融机构集聚地、金融交易的繁荣地、金融创新的首发地,同时也是金融违法犯罪风险最集中的地区,是各类新型、跨境金融纠纷案件最先出现的地区,是优化营商环境和保护金融消费者最为急迫的地区。上海率先设立金融法院,对于及时有效地处理金融纠纷、确保金融债权的实现、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及时打击金融犯罪、惩治腐败、规避金融风险,以及保障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方面,都会有很大促进。

在金融创新的大背景下,在法律尚待健全、监管尚待加强的情况下,司法往往会直接面对许多新问题、新现象,需要及时作出认定与处理,本来的最后防线被顶到了治理第一线。尽管我国并非判例法国家,但是通过金融法院集中对一些新型案件的裁判和法律适用,在互联网时代及司法公开的背景下,会对市场起到警示、示范效应,一方面警示了风险,控制了风险的扩大和传播, 另一方也影响了类似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设置,避免了一些风险的发生。

上海的金融审判实践为设立金融法院创造便利

国家正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央深化改革领导机构已经决定建立知识产权法院,以及在杭州设立互联网法院,最高法院还要求在中级法院要配备破产庭,反映出中央对于复杂、技术性强的案件进行专业化审判的高度重视,给我们提供了审判体制改革的启示,开阔了我们创新的思路,避免了对既有路径的惯性依赖。

上海三级法院近十年来的金融审判庭运行实践,聚集了一批金融审判专业化人才,为金融法院提供了基本人力资源,同时还积累了金融审判领域的理念方法、管理体制、知识结构、沟通渠道等资源,这也将大大减轻制度变迁的成本。上海高院出台的相关审判意见,也为设立金融法院做了制度铺垫。

金融法院的设立并非空中楼阁,属于渐进式演进,社会认同感强,其运行成本和阻力也会相应减少。

来源:央视新闻

责编:胡晓(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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