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及时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切实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8月28日,我市正式印发《大冶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根据举报案件的涉案金额、案件性质等因素,举报人最高可获得10000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根据《细则》,被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查证属实,但情节较轻、不涉及犯罪的,给予举报人500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被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依法作出刑事立案决定的,给予举报人1000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被举报的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的涉案金额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或者是全国、全省有较大影响的大案要案,在公安机关正式立案后,给予举报人10000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
记者提醒广大市民,若要举报非法集资,必须实名举报,填写包括但不限于举报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且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涉嫌事实及相关证据(如涉嫌非法集资的广告及传单等宣传形式、合同、收据等)。同时,举报事项事先未被有关部门掌握,最后再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后,方可获得相应奖励。
广大市民朋友,如果您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可向以下受理部门举报,市工商局举报电话:12315;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市人民银行举报电话:0714-8713321;市处非办举报电话:0714-8713461;0714-8712373。举报邮箱:dyszfcjb@163.com。
来源 | 今日大冶
记者 | 周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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