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男子前脚因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刚出拘留所,后脚又转移窝点被警方行政拘留。
今年6月份,茗山乡经营爆竹生意的店主汪某昆,因非法储存大量爆竹被茗山派出所拘留十日,并扣押爆竹六百多件。未料,汪某昆仍不思悔过,按捺不住想趁中元节这个生意旺季多赚点钱。刚出拘留所,他又在陈贵镇官塘垴村找了一处隐蔽的民房,非法储存一屋子的爆竹。
8月28日,陈贵派出所接到举报,称陈贵镇官塘垴村有人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所长李德林、民警左自桢根据线索迅速找到“窝点”,当场扣押四百多件爆竹。
目前,汪某昆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五天。
来源 | 今日大冶
记者 | 李文娟 通讯员 | 柯国
责编 | 江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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