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编码将取代“QS”标志

食品包装上的“QS”标志,一直被老百姓视为是生产许可的象征。不过,这种固有的标准将会被打破。根据新《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规定,2018年10月1日及以后生产的食品一律不得继续使用原包装、标签以及“QS”标志。

原有包装享有三年过渡期

从2015年10月1日开始,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作为配套法规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也于同日正式实施,办法明确了食品生产许可证由SC编码开头。

“目前,超市里销售的工业食品,有部分还沿用原来印有QS标志的包装,有些已使用了印有SC编码的新包装。在过渡期间,印有QS标志或SC编码的食品均可在市场销售。”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新办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上都有载明企业的SC编码,因此,已办理新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在食品外包装或者标签上标注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即SC编码,不再标注“QS”标志。

据介绍,为了能既尽快全面实施新的生产许可制度,又尽量避免生产企业包装材料和食品标签浪费,食药监部门给予了生产者最长不超过三年的过渡期。这也意味着,当前,食品生产企业存有的带有“QS”标识的包装和标签可以继续使用,但从2018年10月1日起,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不得再使用原包装、标签和“QS”标识。“而使用原包装、标签、标志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可以继续销售。”市食药监局负责人表示

新食品生产许可证有变化

与旧版证书相比,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主要变化有哪些?

一是形式有变化,即证书样式的变化。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取消了副页,减少证书形式,将原副页中的有关内容纳入明细表中载明。样式变化具体表现为证书尺寸、颜色、边框、标识等要素的变化。

二是内容的变化,即载明事项的变化。原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书上的载明事项共6项,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上的载明事项共15项。证书编号由原来的“QS+12位阿拉伯数字”改为“SC+14位阿拉伯数字”。

三是理念的变化,即责任要求的变化。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体现了监管部门的两大责任:许可责任(签发人、发证机关)和监管责任(监管机构、监管人员);同时,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体现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要求,比如,证书要求填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外设仓库、食品品种明细表等信息。

“新《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可以让企业节省很多时间和成本。”我市某食品加工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例如如果企业既生产卤肉又生产卤豆制品,按照以往规定就必须取得肉制品和豆制品两张许可证,尽管生产工艺和场所都差不多。“新制度实施后,就可以换成一张证。”据了解,新《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提出,食品生产许可实行“一企一证”原则,即每家符合条件的食品生产企业发放一张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多类别食品的可在生产许可证明细表中予以注明。 (今日大冶记者   黄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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